实现设备信息审核功能,确保录入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的设备信息进入待同步设备信息表中。支持批量审核操作。实现手动或定期将本地未同步设备信息表中的数据向上级或其他系统进行同步,同步完成的设备信息移动到已同步设备信息表中。支持批量同步操作。
实现按照行政区划维度对设备数量进行统计分析。
实现按照设备的多个属性分类对设备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统计不同设备厂商、不同类型、不同位置属性、不同行业等摄像机的数据分布情况。
根据各数据项填报的完整性统计数据填报的质量。
实现对字典项的维护功能。通常字典项由省厅统一发布、规范。尚未发布的,各地可根据自身需要补充、扩展。
完全按照公安部《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系统建设方案》设计和开发,在数据库字段标准、同步联网模式以及功能系统方面完全符合公安部标准。
另外,在满足标准的基础还结合各个省市特点,定制化设备采集字段和内容。
支持分别在视频专网和公安信息网通过安全隔离网闸传输设备数据,在此基础上在公安信息网实现设备信息上下级同步。
可实现分别对上级主动推送和下级主动获取数据至上级。
可与视频联网平台打通,直接获取设备视频通道列表,也支持与视频运维平台的摄像机设备数据层面打通,实现视频采集建档和管理系统。